自從政府推動體育改革以來,質疑聲浪不斷,體育署的諸多作為被指認是為舊有單項協會護航,而遭民眾砲轟。昨(12)日體育署長林德福一改往態,表示「只有大破大立,完全的開放參與,公開透明,才能獲得社會信賴及人民支持」,公告體育署已修正通過體育團體相關規範,歡迎有心者加入改變。
據體育署表示,相關規範之修正重點包含:一,理事長直選、二,個人會員理事及團體會員理事席次,依選舉得票數高低排序,任一方均不逾全部理事總額二分之一、三,理事長、理事及監事參選資格及公告、四,於106年12月20日前申請加入並審核通過及繳納會費者,具有行使選舉之權力、五,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會員加入、六,訂定合理的會員入會費及常年會費(暫訂個人會員入會費為五百元、常年會費一仟元)、七,廣邀團體會員加入、八,確保協會財務透明。
林德福表示,新法組織開放後,人民加入的門戶一開,要全盤掌握會員意志絕非容易,因此要更加呼籲全民踴躍參與。此公告一出,獲得民眾普遍讚聲,多有響應加入各單項協會的聲音,但也有人擔憂可能萬人響應,少人入會的情形,以致仍舊由那些老面孔掌握,力促對台灣體育現況有心及有熱情者,一同參與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