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12)對經濟部及花蓮縣政府提出糾正,認為經濟部審查亞泥礦業權展延期限,卻忽視礦區內土石流潛勢溪流及地質敏感區;而花蓮縣政府無視礦區文化遺址及地質風險,準亞泥採礦,形同「坐在權力上睡覺」。
監委林雅鋒表示,經濟部前部長李世光在今年三月核准亞泥礦業權展限案,但審理期間雖函詢獲知亞泥礦區有3條土石流潛勢溪流通過,卻未要求亞泥調查、評估有無發生土石流災害之虞,有危害鄰近環境、居民安全疑慮,且該礦區內有縣定「富世遺址」,經濟部確認亞泥違法開採。
林雅鋒也指出,亞泥礦地疑似地質敏感區,但花縣府僅由礦務局承辦人自行上網查詢,自行判斷無需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且縣府對亞泥續租礦業用地政策反覆,2010年底不再續租,到今年3月又再准,且遲未收租金,有所不當。
調查報告也指出,行政院無視原住民土地及自然資源保障,有違《原住民族基本法》(原基法)之失。對於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及林萬億當時對礦業展延階段無須屢行《原基法》的裁定,監院副院長孫大川表示,本來很期待兩人在《原基法》的高度來看,但後來發現他們還是依據過去的法條辦理,無視原住民權益。
依現行法規,監察院對機關提出糾正案後,被糾正之機關單位須做出適當改善與處置,並於兩個月內以書面答覆監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