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逃漏稅遭檢起訴 花蓮縣長傅崐萁:綠色司法恐怖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花蓮縣長傅崐萁、秘書長顏新章被理想大地公司指控,利用權勢強行向理想大地公司購買壽豐鄉農地。花蓮地檢署今(6)日偵查終結,地檢署因查出傅崐萁涉嫌逃漏稅9000多萬元,所以依逃漏稅罪嫌追加起訴兩人,花蓮縣長傅崐萁開記者會回擊痛批這是政治迫害、綠色恐怖。
依檢方起訴書內容,理想大地公司負責人梁清政控告傅崐萁強勢介入壽豐鄉的土地賣賣,並透過時任消防局長、現任秘書長顏新章,迫使梁清政以低於市價出售壽豐鄉近20萬坪土地給榮亮公司;再由榮亮轉手賣出,賺取差價新台幣2億多元。
花蓮地檢署2016年9月偵查終結,認為榮亮公司涉嫌逃漏稅,將榮亮公司鮑姓負責人等人提起公訴;傅崐萁、顏新章部分查無證據不起訴。梁清政等人上訴聲請再議,花蓮高檢署去年發回花蓮地檢署重啟調查。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東部機動工作站繼續調查,因發現傅崐萁為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之新事實新證據,即發現榮亮公司原登記負責人為傅崐萁之妻,現任立法委員徐榛蔚,其設立地址前為傅崐萁擔任立法委員期間之私人辦公室。檢方認為傅崐萁執行土地交易買賣,涉嫌逃漏稅9000多萬元,所以依逃漏稅罪嫌追加起訴傅崐萁,至於貪瀆罪部份,仍維持查無證據不起訴。
獲知被花蓮地檢署追加起訴後,傅崐萁今(6)日也與辯護律師許正次召開記者會。傅崐萁表示之前被誣告貪污罪已不起訴,現又重啟追訴,猶如興票案翻版,史上罕見,是綠色司法恐怖,要砍斷未來邁向政治的路。
傅崐萁的辯護律師許正次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260條規定,原則上不能對一個已經確定的案件再行起訴,花蓮地檢署以稅捐稽徵法重複偵查的方式來再行起訴,在法律程序上恐有明顯瑕疵。
對此,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瑜芳表示,刑事訴訟法第260條規定,不起訴處分確定以後,只要有新事實、新證據還是可以起訴。檢方續查出新事證,並未違背法律,且調查過程相當詳實,該注意的都注意了,因此沒有瑕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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