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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補習班5大違規 不得售終身永久課程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7.09.22 05:45

台北市補習班數量多達2,577家,為強化補習班從業人員重視班務管理及公共安全,台北市法務局消保官與教育局、消防局及建管處等單位進行聯合稽查,揪出5大違規事項。 根據統計,台北市教育局每年受理補習班消費爭議案件約400件,以提供電腦類及語文類課程的補習班居多,且常以高學費搭配分期貸款契約,消費者一旦中途解約,不僅得負擔部分學費損失,還須繳納銀行貸款的解約金,不可不慎。   

 

今(106)年截至8月底止,台北市府累計查核738家次,查核項目除各項公共安全設備設施外,還包括違規擴充班舍、變更班址,隔間或用途變動、未註明退費規定、現場未備契約、收據或契約內容不符規定、教師名冊、公共意外保險等。 前5大違規事項依序為未備教師名冊112家、未備補習服務契約書100家、未備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72家、收費收據不符規定57家,以及班舍違規49家等。另外,查獲11家未立案補習班,已依法要求立即停辦,其中4家已完成立案程序。   

 

台北市教育局提醒,報名時應審慎閱讀補習班服務契約書內容,契約審閱期至少5天;「贈品」不得要求返還,消費者因繳費上課而獲得的贈品,於契約終止時,業者不得請求返還,也不得主張應自返還費用中扣除贈品價金;業者如以贈送修業期限為內容而簽訂契約,該贈送期限應合併納入契約範圍。 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表示,實務上常見的消費爭議案例以消費者要求解除契約為最多,補習班應於解約手續後1個月內完成退費。選擇補習班時,應要求業者提供定型化契約攜回審閱,同時審慎考量補習費用是否過高。   

 

為避免補習班業者將補習費債權轉讓資融公司,影響消費者後續退費權益,目前已限制業者將契約債權轉讓第三人,消費者如要分期繳費僅能向銀行辦理信用貸款。過去曾發生停業業者曾販售終身學習課程,並且收取20萬以上高額學費,因此規定業者不得販售「終身」、「永久」性課程,以免倒閉造成消費者的嚴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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