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決恐毀壞憲政價值 馬英九洩密案北檢再上訴

yam蕃薯藤新聞/
8 年前

針對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台北地院一審宣判無罪,台北地檢署今(18)表示,一審判決認識用法有重大違誤,恐導致權力分立、司法獨立等憲政價值毀壞,因此提起上訴。

 

據《蘋果》報導,北院判決認定,馬屬刑法規定的公務員,負有保密義務,卻將黃世銘洩密提供的專案報告等秘密,轉告時閣揆江宜樺等人,且明知特偵組之後將開記者會揭露此事,主觀上對全案尚未偵結有所認知,確有洩密故意。

 

但法官也認定,依憲法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之間的爭執有「權限爭議處理權」,而關說疑案事涉司法院、法務部、立法院相關官員,一旦爆發後也將影響行政院與立法院的互動,相信馬當時是為處理可能爆發的院與院爭議,而召集江等人商議因應,這是按法令之行為,依刑法規範故而不罰。

 

北檢今提起上訴,認為一審誤引憲法的「院際調解權」,因為該條是指總統對於「院與院間的爭執」有調解權,但只是「虛權」,過去從未使用過該權力,況且馬英九在任滿一年時曾表示,總統並不適合扮演院際紛爭調解的角色,過去數十年來,聲請大法官釋憲,由大法官去釐清。北檢認為,馬英九既然自己都了解此事,況且洩密案是「人與人間的爭執」,已與院際糾紛無關。北院判決馬無罪,是將「院際調解權」誤解為「人際調解權」,且另外創造了總統可以對於「潛在、可能發生的院際爭議」,介入刑案偵查程序侵害人權的可能。

 

因此,北檢認為一審判決有悖經驗法則,認識用法有重大違誤,若此案定讞,勢必將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和人權保障的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也將造成行政權藉由操縱檢察權影響審判決的危險。為了維護憲政秩序和人權保障,今提起上訴,請求做出更適當的判決。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