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孟穎/整理報導
唱紅《下一站,幸福》、《蘭陵王》等多部戲劇主題曲的「偶像劇歌姬」丁噹,別單看她現在事業有成,其實丁噹在17歲那一年,只帶著人民幣100元就離家出走,四處表演駐唱,苦日子也讓丁噹養成省錢好習慣,在家鄉圓了買房夢。
丁噹出道多年,即使收入增加,也不改節省儲蓄習慣(圖/翻攝自臉書丁噹 Della Ding)
根據Smart雜誌報導,13歲那年,父親經商失敗、父母離異,丁噹表示,在18歲前,都是跟爸爸睡在一個小房間,只有2個衣櫃、2張床,後來為了歌手圓夢,只帶著2件衣服就離家出走,到處駐唱表演,撿舊衣服、住酒吧提供的宿舍,省吃儉用才存了一些錢能寄回家。
收入大增,薪水仍堅持存一半,就是為了圓買房夢,讓丁噹2013年就在家鄉嘉興市買下人民幣40萬元,約台幣200萬元,約台幣960萬的中古屋給爸爸,隨即2014年就了就近照顧媽媽,在浙江又砸下人民幣120萬元買第2間,不過近日出席活動時,丁噹透露,去年在杭州花費205萬元人民幣買下第3間,也替媽媽出了裝潢費,如今房價已經漲3倍,也讓她笑說,早知道多買幾間。
且丁噹透露,因從小被灌輸不要借錢的觀念,所以房子都是「全額現金」,目前是爸爸、媽媽、自己各一間,丁噹表示,以前覺得女生不用買房,反正會結婚,但現在認為,有錢一定要買房子,就算是小套房也好,是給自己的保障,婚後也能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