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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繳稅了!922前快辦自用地價稅率優惠

好房News/ 2017.09.06 20:27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地價稅每年開徵一次,繳納期間是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課稅期間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每年9月22日前則是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申請截止日,換句話說符合自用地價稅率的民眾,必須在此之前提出。

▼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必須在9月22日前申請。(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桃園pop廣告情境。(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必須符合5項條件。第1、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在該處設有設籍;第2、土地上房屋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第3、土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第4、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第5、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以第2點來說,若有已成年的子女或父母,戶籍設籍於第2處、第3處等住宅,並符合上述其他要件,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0.2%課徵地價稅,以達到節稅之目的。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申請必須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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