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411「路過」包圍警局辱警 洪崇晏轉為「無罪」

yam蕃薯藤新聞/ 2017.08.25 14:09

2014年4月11日的「路過中正一」,當時碩士生洪崇晏被控號召群眾,辱罵時任分局長方仰寧等警員,洪崇晏等4人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侮辱公務員與公署罪嫌起訴,一審遭判處拘役55日;但之後,高院認為無證據顯示洪是聚眾首謀,他當時雖用貶抑詞語,仍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昨二審改判洪無罪,不可上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411事件中,洪崇晏等人在中正一分局前持麥克風發言抗議,還指責時任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下賤、下流」,被警方以首謀聚眾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一審認為沒有證據顯示洪是聚眾首謀,現場也並非他指揮,他僅是抗議警方驅離在別處集會的公投盟,雖然言論中夾雜具有輕蔑、嘲諷等貶抑性詞語和舉動,也是想喚起民眾關注公共事務,合乎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原則,所以僅言詞辱警判拘役五十五天,案經上訴,高院撤銷改判認為洪辱警言論並非謾罵,因此無罪。

 

而同案被告蕭年呈、撒丰安•瓦林及那,雖侮辱公務員無罪,但推擠警員涉妨害公務罪,處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而撒丰安.瓦林及那緩刑二年,由於她開庭時無端大笑,法官認為她缺乏對法庭秩序的尊重,諭知上四十小時法治教育。

 

撒丰安聽完判決則強調:「尊重法院判決,但不表示我們接受這個判決!」,而方仰寧局長及其他當時執法員警至今仍被法律訴訟纏身,有時還需跑法院,影響工作及生活,詢問方仰寧對該判決的意見時,方仰寧表示:「沒有評論。」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