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落實買房定型化契約 8月起重罰建商

好房News/ 2017.08.02 20:22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台北市地政局為降低買賣糾紛,近年推動多項管理制度,根據地政局統計2016年不動產消費爭議案件,被申訴最多的是建商,共為117件,佔比達53.42%,且建商使用不動產定型化契約違反內政部應記載事項的比率高達100%。為了遏止違規契約書的狀況,地政局8月1日起將採累計罰鍰制,減少契約衍生出來的糾紛。

▼北市地政局為減少契約衍生出的糾紛,將針對建商採取累計罰鍰制。(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華固新天地。(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地政局指出,近年發現民眾最大的交易困擾都是來自於契約的簽訂,地政局已在3月1日正式推出「預售屋管理新制」,並與不動產開發公會協力推動契約預審,新制主要4大內容為1、自主檢查;2、公會預審;3、隨時稽查;4、即時公布。未來北市將針對「違規查獲次數」及「限期改正次數」以不同罰鍰、符合比例原則裁罰,並自8月1日生效。

地政局表示,內政部目前公布不動產有關之定型化契約計有5類,分別是預售屋買賣、成屋買賣、預售停車位買賣、不動產委託銷售及房屋租賃等。各類裁罰基準均採用「分級裁罰」,也就是「次數越多、罰鍰越高」的累進裁罰方式,例如第1次查獲甲建商A建案違規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第2次再查獲甲建商B建案即處5萬元至20萬元,最高可處30萬元,同一建商違規被查獲次數越多,罰鍰越高。

地政局指出,建商使用不動產定型化契約違反內政部應記載事項的比率高達100%,以目前市場銷售建案共81案預估,每案依消保法新規定可裁罰3萬元至30萬元,裁罰金額保守估計至可達千萬元以上,這還不包括每案每次限期改正不改正時,可累罰到50萬元時,裁罰金額則更將高達4050萬元。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