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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租賃資訊不明 違停發單可轉嫁業者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7.07.18 06:32

  oBike自行車違規停放,各縣市以拖吊、罰款方式處置,而消保處認為,若業者未確實告知停車資訊,消費者違停罰單可轉嫁租賃業者;另外,自今(17)日起,台北市取締自行車違規行駛騎樓,執法首日截至11時已取締33件、勸導83件。

  自行車代步風氣日盛,尤其暑假期間各地自行車租賃頻率大增。為避免違規停放惹爭議,行政院消保處表示,不論是YouBike、oBike、一般河濱租借、風景區租借等場域的自行車租賃,只要是提供自行車出租供他人使用,均適用交通部公告的「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租賃業者應於契約中載明還車地點、還車方式及其他還車應注意資訊,告知承租人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章慢車等交通法規,如不依規定停放車輛時,得處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同時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的禁止違停路段等資訊,一併讓消費者了解清楚。

  消保處指出,業者若是未善盡告知還車地點資訊的義務,消費者可能因此遭到罰款,當收到交通罰單時,可依罰鍰金額向業者主張,其未善盡告知還車地點資訊之契約責任。

  另外,依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8點規定,也要求消費者於租賃期間內,如發生可歸責於自己違反交通法令,如「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等,消費者應自行負擔相關交通罰鍰。

  事實上,台北市政府從今天起針對自行車道路網較完整的路段,開始取締自行車違規行駛騎樓、未設有人車共道路段的人行道,以及自行車行駛於設有人車共道路段的人行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者,依法開罰及勸導。

  台北市警察局呼籲,「行人鐵馬分道行」、「人車共道人先行」、「鐵馬請走專用道」、「行駛騎樓All Get Out」等4句箴言遵守交通規則,掌握騎乘禮儀,以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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