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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祭吹哨者保護 獨董規定只能兼任3家

卡優新聞網/張家嘯 2017.07.13 07:10

  為提升國內金融業的公司治理,金管會積極強化相關措施,公告將實施多項新規定,包括未來已擔任金控及銀行業的獨董,最多只能再兼任3家公司,且引進第三方專家進行跨集團查帳,以及推動「吹哨者保護制度」,避免金融再頻傳弊端。

  從去(105)年兆豐金到今(106)年永豐金,國內金融業發生多起弊案,嚴重程度已影響金融市場的健全經營,金管會因此決定擬出新規定,讓公司治理更嚴格。金管會表示,像是獨董未來已擔任金控及銀行業,就能再兼任3家公司,減少現行5家的規範,避免「一人通包」的問題。

  同時,明(107)年6月股東會起,除了依「上市櫃守則」,獨董任期超過三屆必須在重訊、股東會上揭露續任理由之外,金控及銀行業每年的獨董選任、續任,都須公告說明,並研議獨董續任的「績效評估」。。

  金管會指出,雖然有業者反映,目前符合資格的獨董難找,標準再趨嚴,恐怕更難尋覓,但這項措施目的就是希望減少「萬年獨董」的爭議。若獨董未盡監督公司之責,害股東權益受損,投資人是可透過投保中心協助,要求賠償。截至目前,投保中心共受理6件投資人對獨董的求償案,金額達10.52億元。

  另外,金管會也研議對企業集團建立委任,進行跨金融與產業的專案審查機制,像是永豐金、永豐餘為不同公司與不同產業,但屬於同一集團,過去由各自會計師查核,難以查出關係人交易,未來同一企業集團,由單一專家進行跨業專案審查。

  至於公司內部若有弊端,金管會希望能有更多「吹哨者」協助,將建立「吹哨者保護機制」,讓內部有公益申訴管道。針對包括保密吹哨人身分、檢舉資料保密、不得調離原有職務等,更落實金控公司及銀行業誠信經營。

  儘管金管會未明言,但由於諸多措施都是因應永豐金弊案而起,外界則視為「永豐金條款」。金管會強調,新措施將委由銀行公會納入增修「金控公司及銀行業守則」,雖然屬於自律規範層級,但金融業未遵守或落實,仍可依違反內稽內控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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