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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不追繳300元以下罰金 柯文哲:注重成本效益

yam蕃薯藤新聞/(王筱慈/臺北廣播電臺) 2017.07.13 17:00

臺北市長柯文哲指示北市財政局修正管理辦法,未來若民眾積欠市府帳單、罰單在300元以下,當事人也沒有資產、所得,市府將不再追討帳款。柯文哲13號強調,不想花30元的成本追繳3元的欠款,因為自己比較注重成本效益。

 

為了減少冗事,臺北市長柯文哲指示「切勿為了向人民追繳3元,而花了30元的成本」,要公務員不要再耗費大量行政成本向民眾追繳小債。因此,北市財政局修正《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債權憑證管理作業要點》,未來單一債權憑證在300元以下,且債務人沒有資產、所得,市府將不再追帳,案經市政會議通過,最快下周上路。柯文哲13號受訪時再度強調,以較高成本追繳較少的金額,實在沒有道理。至於是否會擔心民眾都不繳罰金變成呆帳,柯文哲也做出回應(原音)

 

如果追繳的金額很少,花費成本卻很大,就企業的角度實在不划算,當然法律的角度是一定要追繳到底。所以我們要求北市財政、主計單位,對追繳錢的效率問題要重新做檢討。不是說不追繳,是要比較有效率的追繳,我們還是會記帳,年底會查稅籍,如果這人也沒有財產,300元要怎麼追繳,就很困難。當然也許會有人講說,是不是以後窮人300元以下都不處理,好問題,但就政府來說,還是要考慮效率的問題,我追繳這個錢,成本效益還是要計算一下。

 

而媒體也詢問,此舉是否因為明年將選舉釋出的利多?柯文哲則表示,自己只是比較注重成本效益而已。停管處說明,行政執行署就曾發公文告知,罰單未滿300元者不需移送強制執行,因為沒有實質效益。移送強制執行要先付360元郵資,另外,從欠費到移送行政執行署分署,約需半年時間。不過如果同一位民眾若每年都有停車費未繳,累計超過300元還是會一次移送行政執行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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