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央研究院前院長翁啟惠涉「浩鼎案」遭起訴,監察院認為翁啟惠在任職期間購買民營公司股票謀利,並協助無償取得中研院研究成果,嚴重損害政府聲譽,違法失職情節重大。監察院今(4)日以9票同意、0票不同意通過彈劾翁啟惠,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處。
台灣浩鼎生技公司新藥解盲效果不如預期、股價下跌,遭人檢舉疑涉內線交易。翁啟惠今年1月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嫌起訴,成為史上第一個被起訴的中研院長。
彈劾理由指出,翁啟惠任職期間委由與中研院有合作及專屬授權關係的民營公司董事長先行代墊款項或代為對外借款,購買股票投資謀利,以圖自身利益,並應允同意收受該公司150萬股技術股,進而不當協助圖利其相關公司派員至中研院無償學習技術及取得中研院的醣分子研究成果。
彈劾案由指出,翁啟惠督導訂定中研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卻明知並帶頭違反規定,另外,也對外發表攸關該民營公司及本身重大利益的評論,並為掩飾其與該公司並無利益關係,又對外公開謊稱未購買該公司股票,言行嚴重失當,違背誠信,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依法提出彈劾。
此案由監察委員仉桂美、包宗和、劉德勳和王美玉提案彈劾,監委以9比0票數一致通過,全案將移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