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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 行政院會審議通過

客家電視台/ 2017.06.15 00:00

【陳沿佐 陳彥霖 台北】

為了推動客家永續傳承,由客委會提出的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上午經由行政院會審議通過,在這次修法當中,主要分為語言及傳播兩大面向,除了將客語明定為國家語言,要求公家機關,必須提供客語使用環境之外,更會透過設立財團法人的方式,成立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及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整合資源推動客家研究及傳播相關事務。

客委會主委 李永得:「這個傳播公共基金會,未來主要的就是包括客家電視、客家廣播電台,還有一些客家的出版物,那麼會由這個,公共傳播基金會來處理,那麼至於這個傳播基金會,跟現在的公廣集團會有一個什麼樣的差距呢,其實我一直強調我們都沒有改變,如果公視法,公視法現在如果修法,那麼對於族群電視,族群傳播有專章,來做包括人事、經費上的保證的話,就可以確立這個少數族群的傳播媒體,它有它的自主性,那麼我們會願意跟公廣集團合作,就併入公廣集團,不必在我們的傳播基金會裡面。」

由於這次客委會修法,希望成立財團法人公共傳播基金會,辦理全國性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以及出版等傳播事務,曾遭外界質疑與公視法,功能疊床架屋。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強調,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像是即將開播的講客廣播電台,就是直接由客委會經營,而遭人質疑政府經營媒體的疑慮,但若未來公視法修法通過之後,仍不排除以大公廣的方式來合作,避免族群媒體容易遭邊緣化的困境。另外在客語傳承部分,未來希望透過修法後,以法制化建構客語使用環境,目前研擬客家重點發展區、國中小本土語言課程,將客語從選修列為必修等措施,推動客語復甦,預計修法草案,最快下會期就會送交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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