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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童差點殺死人 法官憑三理由判無罪

yam蕃薯藤新聞/ 2017.06.12 11:00

向來給人執法嚴厲印象的澳洲,最近出現一名殺人犯獲得緩刑兩年無罪的判決,然而這項判決在澳洲並沒引起如台灣「恐龍法官」一面倒的批判,因為這起案件本身就不是一起平凡的殺人案,不只行兇的兇嫌是年僅13歲的女童,受害者之所以遭到刺殺,也是因為出言污辱兇嫌的祖母才引發殺機,兇嫌與受害者兩人的年紀,以及動機,都讓這起事件成為法庭棘手的判決。

 

據《澳洲新聞網》報導,這名行兇的13歲女童,在去年2月與一群青少年打架,其中一位15歲少女在過程中對女童剛去世不久的祖母說出不敬的話,女童在對少女說「我要捅了妳」之後,回家拿了兩把刀,儘管家人一度將刀搶下,但女童又拿到兩把刀,跑回與少女衝突的地點,據了解女童對打架的青少年們說了「誰現在準備好要死了?」後,就持刀刺進少女的胸口。

 

女童刺殺少女後不久,隨即來到警局自首,而被刺殺的少女雖傷及肋骨及心臟,所幸接受手術後救回一命。

承審的法官麥吉爾(Douglas McGill)在法庭上表示,如果被捅少女傷重不治,女童恐將面臨「謀殺」或「過失殺人」的指控。但他認為,因為女童「表達了悔意」,未來會「改過自新」,所以「沒有特別的需要判刑女童來保障社會安全。」女童因此被判2年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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