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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8成桶裝瓦斯沒灌足 剩餘殘氣可辦理退費

卡優新聞網/黃靜萍 2017.05.17 00:00

新北市法制局今(16)日公布桶裝瓦斯稽查結果,一般家用桶裝瓦斯重量8成以上有不足情況,其中有一家業者共2桶瓦斯鋼瓶不足量超過法令容許範圍,偷斤減兩的行為已經違反石油管理法,經發局將依法開罰10萬元。

液化石油氣為民生必需品,尤其是偏遠地區幾乎都使用桶裝瓦斯,為了確保消費者權益,新北市法制局會同經發局前往14家瓦斯分裝場,稽查重點放在一般家用16及20公斤重的桶裝瓦斯,結果抽查150桶瓦斯鋼瓶,超過8成重量少於容器標示的灌裝重量,但仍在法令容許的誤差範圍內。

新北市消保官沈皆涼表示,其中位在林口區的瑞昌石化公司2桶瓦斯鋼瓶,未依規定灌足量液化石油氣重量,且超過法令容許範圍,其中20公斤的桶裝瓦斯、不足量為310公克,16公斤的桶裝瓦斯不足量為230公克,讓消費者吃了悶虧。

業者解釋可能是因員工輸入瓦斯鋼瓶空桶重量錯誤、操作過程不當或是環境因素影響,並非蓄意偷斤減兩,占消費者便宜。而消保官除了要求業者針對液化石油氣銷售重量不足部分,當場將瓦斯鋼瓶封口戳破重新灌裝外,經發局也將依石油管理法第47條,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

消保官要提醒消費者,現行「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契約書」已規定桶裝瓦斯空桶退瓶時,原瓦斯行必須退還押金,消費者不須要買斷,而瓦斯桶有剩餘殘氣也可以辦理退費。因此當桶裝瓦斯送達家裡時,要記得檢視容器安全認可標示有無過期,以及瓦斯是否灌足重量,遇有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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