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欲修法 精障逃死者癒後起算假釋門檻
中央廣播電台/歐陽夢萍
9 年前
內湖「小燈泡案」兇嫌王景玉一審因被認定患有思覺失調症,而逃過死刑,被判處無期徒刑。由於現行刑法規定無期徒刑的受刑人在執行25年後便可申請假釋,立委林俊憲今天(16日)要求提高此類受刑人的假釋門檻,並表示他將提案修法,規定要等疾病治癒後才起算25年。
內湖「小燈泡案」由於兇嫌王景玉手段兇殘,且受害者是無辜幼兒,使得此案震驚台灣社會。士林地院日前一審宣判,表示王景玉患有思覺失調症,考量人權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不得判處死刑,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王景玉所犯罪行令人髮指,且犯後毫無悔意,應該與社會永久隔離,但由於刑法第77條規定無期徒刑服刑超過25年便可申請假釋,以王景玉現年34歲計算,還未滿60歲就可能獲假釋出獄、回到社會,成為一顆不定時炸彈,因此,他要求法務部矯正署提高這類受刑人的假釋門檻,他也將提案修法,規定在精神疾病治癒後才起算25年。林俊憲:『(原音)本席將修改刑法第77條,針對犯行達到判死刑的精神疾病者,要排除於一般無期徒刑的假釋規定。我們要求應該要等他疾病治療後,治癒,就醫生認定他精神疾病已經好了,才開始計算他的刑期25年。』
對此,出席記者會的法務部檢察司科長游麗鈴指出,依照刑法第77條規定,受刑人服刑25年後可以申請假釋,但不一定就會獲准。對於手段兇殘者,如果確實沒有完成教化,法務部及矯正單位一定會審慎、通盤考量。矯正署科長林秀娟也強調,現行假釋審核機制主要針對犯行情節、犯後表現及再犯風險等面向審查,對於重大暴力犯罪或再犯風險高的個案會從嚴審查。
至於因精神疾病而逃過死刑的受刑人是否要等到治癒後才起算25年,游麗鈴表示這是一個新的想法,他會把這個提案帶回法務部,交由刑法研修會的專家學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