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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校園霸凌 從教育著手

中央廣播電台/劉玉秋 2017.05.15 00:00
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不僅同儕霸凌問題嚴重,隨著科技進步與霸凌媒介的增加,霸凌情況已不限於校園,且可能發生於師生之間,引發現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是否不足,應立「專法」的討論。雖然教育部持開放態度,但有學者擔憂,把霸凌當作犯罪案處理,恐有負面效應,必須審慎為之,或許從教育著手,才是根本辦法。

◎校園霸凌樣態百出 防制專法有必要?

根據金車教育基金會2016年9月的一項調查發現,有75%的老師認為校園最需改善的問題是「霸凌」,且隨著教育現場與情境的改變,校園霸凌的型態也愈來愈推陳出新,不僅來自於同儕與朋友,還可能發生於師生之間,霸凌發生的場所不再限於校園,更可能充斥各種網路社群之中,讓相關防制作業的進行更加困難。

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雖然教育部已制訂「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但此準則並未具備法律位階,相關業務推動力道顯有不足;且目前對於校園霸凌的定義,只限於「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與學生間,於校園內、外發生的霸凌行為」,無法有效處理霸凌愈來愈趨向多元化的樣態。吳思瑤認為,校園霸凌問題嚴重,已到了需要討論是否應立「校園霸凌防制專法」的時刻。她說:『(原音)最新興的當然來自網路的霸凌,而舊的法規並沒有因應新興霸凌的多面向而有強制的做為,是不是能比照日本、韓國等大多數進步的國家,已經訂定校園霸凌防治專法。』

不過,台大教授李茂生認為,以現在立法院的議事效率,若要將「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提升到專法位階,可能立法過程不會順利,他認為委任立法較為合適,並建議教育部重新檢視準則,把所謂霸凌四重結構、校園安全納入,正反兩方的對峙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霸凌?管教?分不清 專法副作用多

中山大學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陳利銘也提醒,制訂「校園霸凌專法」涉及警察進入校園調查,恐怕造成學生恐慌,況且管教行為與教師霸凌行為難以分辨,訂定專法不得不審慎考量。他說:『(原音)合理的管教跟霸凌其實很難區分,擔心的就是變成專法會變成學校很棘手,我現在很擔心、我是教育人士,站在學校的立場會很麻煩,今天如果立法,違法檢警調要調查,如果今天警察要進入校園調查,學生會人心惶惶、校長也會人心惶惶,因為變成專法,有時候違法就涉及警察要調查,這個我會有些擔心,因為霸凌其實就是欺負,30年前就有欺負了,我霸凌你、你霸凌我,常常通報的話,台灣一年教育部跟學校要處理的霸凌案件少說破20萬件,但是學校無力負荷啦!目前反霸凌有沒有成立專法的必要,可能還需要討論,因為我擔心警察衝進去學校的後座力太強,白色恐怖那一塊,所以我們真得要謹慎。』

◎教育才是王道 讓威權退出校園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施宜昕則表示,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對於校園霸凌提出「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的16字原則,迄今仍高掛在教育部防制霸凌專區的網站上;但反霸凌政策不能只有口號,不能把校園霸凌當作是犯罪處理,而不去思考校園霸凌文化的成因,縱使教育部明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並施行有年,校園霸凌依舊無法杜絕於校園。

施宜昕說,霸凌防制的目的,不是要清掉誰,而為了留下全部的孩子,她希望教育部能認真檢討過去政府錯誤的霸凌防制的政策,勇於改變。反霸凌,也是反歧視,是教育的重要一環,應從教育著手,讓威權管理在校園消失。她說:『(原音)霸凌通報成為學校威脅家長的工具,其實當學校老師很多時候不會處理學生問題,常常威脅管教的方式就會出來,可能是說你再壞我就把你送警察局,這是我們接觸的案例,這不是唯一的一件,當我們把霸凌當作極惡的時候,學校老師就很有可能你再欺負同學,我就把你霸凌通報。不要把霸凌犯罪化,教育部應該立即撤掉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的原則,不要把霸凌者當作犯罪看待,建立善意的文化和平等的校園氛圍。』

到底要制訂專法還是委任立法?教育部持開放態度。教育部學務特教司長鄭乃文說,將蒐集其他國家作法,並委請研議制訂專法可行性,也會加強督導與考核,落實體罰通報與不適任教師淘汰制度。他說:『(原音)專法這個部分未來會請台北教育大學開始進行研議,另外有關如果從委任立法來著手,也會啟動修改準則的機制。』

不過,鄭乃文也認為,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學校面不管是教師或是學生,各種正向的管教或價值型教育的推動,或許才是真正減少霸凌事件的核心根本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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