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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將成立能源公司 2週內有具體規劃

中央廣播電台/謝佳興 2017.05.08 00:00
雲林縣政府今天(8日)與德商wpd達德能源集團簽署綠電交易合作備忘錄,雲林縣副縣長丁彥哲表示,縣府將成立能源控股公司,除了發電、售電之外,也將從事募資、土地整合、與中央政策協商等工作,具體規劃預計2週內可以出爐,期盼雲林縣2025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可以達到1GW,成為台灣綠電大縣。達德能源則表示,電業法及子法,必須要保障綠電買賣雙方可以買賣綠電,同時也要有誘因,讓業者有意願,例如不強制綠電業者負擔買方的穩定供電責任等。

力推綠電,雲林縣自上月與德商wpd達德能源集團簽署合作備忘錄,推動將近新台幣2千億元的綠電投資計畫案後,雙方本月8日再簽下一紙綠電交易合作備忘錄。

雲林縣副縣長丁彥哲表示,期盼雲林縣可以成為台灣綠電大縣,目標是2025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達到1GW,縣府也將成立能源控股公司,由縣府主導,開放全民入股,從事發電、媒合綠電交易、綠能募資、土地整合、與中央做政策協調工作,具體規劃預計在2周內出爐。至於合作對象,包括經濟部、台電、民間電廠都在名單之中。他說:『(原音)比方說,台電我們最期待他的是電網設置、饋線建制等,甚至發完電,如果說綠電交易平台是OK的話,我們有招商成功的話,當然電就沒問題,不然我們還是要期待台電跟我們購買。像系統業者比較有專業的發電建置經驗,也是需要他們投入,當然沒有地方參與,這個阻力會很大,所以希望在地的地主(參與)是很關鍵的。』

達德能源集團董事長王雲怡則指出,願意將未來開發的綠電,優先售給雲林縣的能源控股公司。不過,她也提到,政府正研擬電業法子法,但子法若要真正落實綠電交易,必須做到讓買賣雙方可以交易,同時也「敢做綠電交易」,且要有誘因。

王雲怡說明,所謂「敢做綠電交易」是指安全穩定供電責任,而全世界的綠電交易、憑證,都是契約關係,並不是實質把電力送達買方,還是透過輸配電業者的電網傳輸,且綠能發電的前提是環境因素,包括日照、風力,綠能業者無法負擔安全穩定的供電責任,此事應由台灣最大能源業者台電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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