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目前利用舊市府大樓台中州廳辦公的環保局、都發局因台中州廳與附屬建築群獲得文化部「再造歷史現場計畫」補助建物需修繕活化,所以這兩局必須搬遷,另租辦公空間,但是目前在舊市議會大樓辦公的交通局並非該歷史建築群內,卻也以此理由跟著要遷走,國民黨團2日召開記者會,批交通局欺騙議會偷偷跟著搬七期!
議員顏莉敏說,文化部據台中市府送來的申請計畫核定的歷史修繕建物:「台中州廳及附屬建築群」,從未包含過舊市議會建物本體,也就是現在交通局並沒要進行修繕,為何要跟著搬?簡直欺騙議會、詐欺市民!
黨團書記長李中表示,林佳龍市府為了讓交通局、環保局、都發局三局承租七期商辦,含裝修及搬遷,今年共編列了7908萬,以交通局為例,該局三個月的辦公租金要花959萬7900元,平均一個月租金要319萬9300元,若以整年計算其租金將達3839萬1600元,另環保局年租達4186萬8000元、都發局年租達3900萬元,光算三局在七期辦公的租金一整年共要花1億1925萬9600元的人民納稅錢,林佳龍不是說要振興中區嗎?為什麼不在中區找辦公地點卻要搬到租金昂貴的七期對於不需修繕卻跟著搬的交通局,市議員楊正中說,根本就是詐欺犯!該局建築物本體沒要修繕卻跟著搬遷,還杜撰理由虛列預算。
議員黃馨慧說,台中市政府儼然是個詐騙集團,不必搬遷騙搬遷、口說振興中區卻租七期豪華辦公室,這到底是什麼心態,令人匪夷所思,1個局一年三千多萬,3個局一年1億多,預估要租5年以上,光交通局就要花1億9195萬多元,難道市民的納稅錢可以這樣亂花市府相關局處回應說,目前新市府大樓和新市議會大樓都位在七期這邊,這是前市府執政時期就設計興建的,但是空間卻沒辦法容納全府機關,當時的規劃空間不足,顯有缺失,為了彌補這項缺失,也配合州廳改造計畫,市府將推動興建第二市政大樓,預計在市府附近的公有地,目前正在跟中央單位協調中,應有相當程度默契,三個機關短租5年後,未來將遷至市府廳舍,未來也不需要再編列租金預算。
對於交通局的搬遷市府也回應說,目前為交通局辦公室的舊市議會大樓也包括在此街廓之中,並將另案打造為國家級博物館,其內外整修期程將與州廳同步進行,部分議員質疑「交通局偷偷搬家」,顯然不了解整體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