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70501 17:55:18)中國時報民國106年4月30日報導「考試院:新退撫制走向確定提撥」一文,標題恐讓人誤解109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之退撫制度,未來將全部採確定提撥制。
考試院表示,102年4月11日函送立法院審議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就新進公務人員退撫制度,係設計兼採確定給付與確定提撥制的多層年金制度,而非完全確定提撥制。106年3月30日函送立法院審議之草案,亦未針對新進人員設計新的退撫制度,僅明定109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以建立新進人員兼顧財務穩健及適足性保障之全新退撫制度;目前尚無將公務人員退撫制度全面採行確定提撥制之規劃。因此,109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之退撫制度,仍將由銓敘部另行規劃函報考試院審議後,始能定案。
訊息來源: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