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酒駕累犯加倍罰、酒駕累犯需掛特殊識別車牌與搭酒駕者車連坐處罰等。
郭正亮表示,了解自己當初犯了錯,任立委後立即希望將功贖罪,為收處罰迅速之功,他馬上提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酒駕者增列強制從事社會勞動3天、肇事者車輛可直接沒入等,希望產生恫嚇作用。
他說,為加強建立國民酒後不開車正確駕駛觀念,也提菸酒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酒品包裝增列「禁止酒駕」警語標示,以示警惕,促使消費者注意而降低因酒駕產生憾事,他希望未來這項修法也能順利通過。
郭正亮表示,希望從過去錯誤中,以實際行動為反酒駕運動繼續努力,任內會積極推動反酒駕運動。任立委重要目標,就是要幫政府把各項政策做得更好,也希望透過財經專業,努力幫經濟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