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籌備處已於這個月21日成立,經濟部指出,再生能源憑證是國內發展綠色金融的第一步,有了第三方的公正憑證,台灣金融市場也能投入,藉此讓台灣金融業轉型。對此,金管會近期也正和國發會討論,希望能成功引導銀行及保險業資金投入綠能產業,例如像是將太陽能、風力發電的獲利包裝成證券化產品供銀行或保險公司投資。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26日在立法院答詢時指出,台灣國內金融業對綠能認識不深,且不熟悉再生能源技術與營運模式,但事實上很多國外資金都想投入國內的再生能源,金管會也希望藉由高峰會的方式,提供國外經驗給國內參考。他也強調,金管會推動這項政策是站在鼓勵的立場,絕不會強迫。李瑞倉說:『(原音)這件事在推絕對不會有強迫,我們金融界對綠能的認識還是不夠,但這是世界趨勢,任何投資和授信要看赤道原則,各銀行必須評估,我們傾向鼓勵,沒有人會處罰他。』
不過,國民黨立委盧秀燕也質疑,過去陳水扁政府時代,也曾要企業赴中南美投資,但後來企業倒了,卻只能自認倒楣,她要求針對此政策提出究責條款,若未來有任何閃失,政府要有人負責承擔。李瑞倉也表示,銀行授信給綠能相關企業,並不是政府鼓勵,就可以大方灑錢,必須做好風險評估,且針對個案逐一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