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去年6月24日發動罷工,最後與資方簽定多項協議,其中外站津貼調高到5美元,且非會員不得享有。
空服員職業工會不滿資方違背承諾,讓華航企業工會也享有同等待遇,且比空服員職業工會「早一天」生效,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裁決委員會決議認定屬實,將依法裁罰3萬至30萬元。
華航今天說明,裁決委員會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的原因在於,公司受企業工會的團體協約約束,履行要求調整外站津貼日期,較空服員職業工會「早一天」,具有企業工會爭取條件較優之象徵意義。
華航認為,此過程並非公司可完全主導,且除上述事項外,職業工會提出的其他訴求,公司皆無違反工會法規定。
華航表示,基於照顧全體1萬2千多名員工考量,尊重勞動部裁決結果,期盼雙方共同為維護勞資關係之和諧及共存共榮努力。
華航進一步表示,能有今天的規模,是全體員工及無數前輩同仁的心血所累積,絕不能因為有心人士的分化及挑撥,而影響全體員工的權益與公司的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