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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反迫遷爭議 財政部放寬處理原則

中央商情網/ 2017.04.25 00:00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017年4月25日電)為解決國有地遭弱勢族群占用爭議,財政部公布修正「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加強對弱勢佔用者協助安置,並增列弱勢族群適用對象,強化民眾權益保障。

部分國有地遭弱勢族群占用,有其歷史背景因素,主管機關強制搬離舉措,常引發爭議,華光社區、高雄果菜市場、南鐵東移等,引發總統與立委關注。為此,去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解決反迫遷爭議。

財政部在去年8月召開公聽會,徵詢各界意見後,今天發布修正處理原則。

財政部國產署表示,處理原則主要增訂管理機關於啟動排除占用作業前,應瞭解占用成因,分類處理,並評估擬採行的處理方式,避免於處理過程中造成社會問題,引起民怨。

此外,處理原則中針對占用作居住使用者,要求加強協助安置,並擴大協助弱勢占用者。國產署指出,原本適用使用補償金緩收規定的對象為低收入戶、身障與老人領有津貼者三類,現在也將社會救助法規範的「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範的特殊境遇家庭成員增列為適用對象。

此外,處理原則並增訂管理機關得視個案與占用者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協商解決占用之可行方案;管理機關並得就法院確定判決收回國有不動產案件,視個案斟酌聲請強制執行時點,賦予實務執行彈性,落實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有關保障人民適足居住權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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