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松洋赴北檢提告指出,蓮香齋前負責人郭芳良,自行預售餐券高達十幾萬張,不法餐券流通已造成公司受損,也排擠到合法餐券持有人的權益。
郭芳良晚間指出,他創立蓮香齋餐廳,日前因劉楚明(御蓮齋素食餐廳負責人)欲入主經營蓮香齋餐廳,兩造於民國105年9月間與簽訂「投資入股協議書」,當時他明確告知劉楚明之前蓮香齋餐廳有發行「餐券」,仍有消費者持有的餐券尚未使用,餐券數量不確定,因此指控他涉嫌詐欺罪等語,顯與事實不符。
郭芳良指出,當時「投資入股協議書」訂有「餐券」之處理方案,他也開立商業本票作為擔保,以確保購買餐券的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