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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肝新藥6月放寬給付 符這2條件就能吃

中央商情網/ 2017.04.20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017年4月20日電)健保藥物共擬會議今天拍板,6月1日起將放寬給付,無論是否曾以干擾素、雷巴威林治療,凡肝纖維化重度(F3)以上且無肝功能代償不全,都可接受治療,有近9100名患者符合資格。

中央健保署編列新台幣20億元預算,今年1月底開放8000人申請C肝健保口服新藥,患者除了得是慢性C肝患者,還得曾接受干擾素與雷巴威林治療失敗,以及肝纖維化程度需在重度(F3)以上,每療程價格為25萬元。

不過,根據健保署統計,截至4月20日全台已登錄用藥者僅2482人,名額還剩5500多名,申請狀況不如預期,健保署今召開藥物共擬會議,宣布6月1日起放寬用藥規定。

健保署指出,第2波規定刪除患者需接受「干擾素合併雷巴威林治療失敗」的條件,只要是肝纖維化重度(F3)且無肝功能代償不全,經消化系內科醫師完成登錄就可服用新藥,初估約有9100名患者符合第2階段放寬用藥條件。

台灣消化系醫學會C肝防治組召集人簡榮南指出,因健保資源有限,最初才會先以最嚴重的病人優先給付,但這群病人當中,有約6%會發生肝功能代償不全無法用藥,部分則惡化成肝癌開刀治療,加上部分民眾仍自費治療,才有收治人數不如預期現象,並非條件設定太嚴。

簡榮南說,希望C肝患者一驗出有病毒量即接受治療,不要拖到肝纖維化或肝硬化,經共擬會議討論才決定放寬給付規定,讓更多患者能儘早接受治療。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施如亮指出,開放給付以來,健保署也發現有約72件未依規定申報,例如在未完成登錄就先開藥、沒在當天開藥或未登錄用藥後的病毒量等,健保署將一律不給付,醫院也不得向患者收取自費,違規醫療院所得自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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