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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合作社運動未大成之因(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

大成報/ 2017.04.20 00:00
(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馬克思主義將「公社」定為共產主義中最重要的社會主義,以「公社」為實施社會主義之策略核心,法國「巴黎公社」就其很成功的傑作,因此毛澤東也如法泡製,不過他在建構「公社」之前還搞了一些「互助小組」「初級合作社」「高級合作社」再提升到「人民公社」,再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中國的「人民公社」大成於1958年到1984年,然後隨著改革開放之資本主義經濟蓬勃發展而隨風飄逝了,聽說現在剩下個位數的人民公社,不過每年每人分紅都很可觀,早在二十年前每一社員約分紅八千元左右之紅利(約合當時一年之勞動工資),不過大部分都已解散去搞個體戶或辦企業(大部份是鄉辦企業),惟大部分合作社還是存在繼續營業,尤其是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業產銷合作社;最近國家主席習近平為了幫助農村還有八千多萬貧戶脫貧也計畫以合作經濟制度來消滅農村赤貧戶,所以中國的合作社運動在短期間還是有得搞的,只是要像新中國剛建國初期那許多年那麼旺盛就要靠上天「恩庇恃寵」才有機會了。

毛澤東剛開始在瑞金地區搞「中華蘇維埃政府」時也順便搞土地改革,他一開始要求地主土豪拿出土地以廉價租金分給佃農和貧下農耕種,不然就自己去找最快活的死法,否則就讓這些一文不明的貧下農去幫忙處置、直到斷氣為止;所以共產黨殺土豪分土地者有之,不得已也,只要地主土豪願和氣生小財,毛澤東還是會樂於配合的;接著毛澤東就要政委去輔導這些分到土地的小農組織互助小組或初級合作社(若人口夠多的話),大概都以成立「供銷合作社」或農業生產合作社或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主;三十年前筆者曾到北京市郊區縣和大連市郊區參訪過農村信用合作社,其分社小到很類似台灣鄉下郵政代辦所,只有一個職員(可能還有一個兼任的小職員),他們為了服務農民與農業都已存在三四十年以上,這還是屬於城市型農村信用合作社,那些真正屬於鄉村型農村信用合作社之簡陋就更耐人尋味了;但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合作社的六大原則(後來變成七大原則),這些小型合作社都完善俱全,絕不像國民黨管的信用合作社偷工減料、偷斤減兩,很多還冒貸超貸最後呆帳就由全民用「金融重建基金」去重建,金融機構很容易重建起來但禮義廉恥、企業道德和企業良心就無從重建了,國民黨就失去人民的信任,選票就大量流失了。

新中國建政後,1951年國務院(當時叫政務院)副總理鄧小平在第三次全國軍事及政府委員會上提議全國實施互助合作社制度以發展農業,獲得毛澤東同意;據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農政司1952年上半年顯示的資料當時全國有互助組六百餘萬個、試辦的農業生產合作社三千餘個,全國組織起來的農戶三千五百萬多戶,約占全國農戶百分之四十左右,依靠農業生產合作社之力量本年度全國興修及整修之小型水利渠道七萬四千三百條、塘壩圩堤等一百六十六萬處、打磚井四十五萬五千座、共擴大灌溉面積二千二百九十萬畝、(約為嘉南大圳的一百二十倍)超過1951年擴大水田面積二倍以上(請參考毛澤東全集1949-1959)。在自由出入社和民主的管理之原則下、保有私有財產制度的互助合作制度確實是受到廣大人民的歡迎的,對發展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益、提高農業競爭力是絕對有利的,所以1951年開始三四年間中國農業生產每年都在倍數成長,比起國民黨統治的舊中國真是天壤之別,那時共產主義真是人民的天堂,毛澤東因而賦詩一首:「長夜難明赤縣天、百年魔怪舞翩韆、人民五億不團圓」(這一段描寫滿清後期到國民黨統治時代)「一唱雄雞天下白、萬方樂奏有于闐、詩人興會更無前」(這一段是描寫解放後的新中國),那時新中國真是年年豐收,舉國一片榮景歡樂。

可惜毛澤東大概被勝利沖昏了頭或是太急於實施馬克思的階級鬥爭理論,他的互助合作理論和共產黨第二號人物的劉少奇發生了分歧意見,劉少奇認為動搖或削弱或否定私有財產制度而把農業生產合作社提升到集體化、社會化、公有化的人民公社是危險又錯誤的空想農業社會主義,所以他主張以保留私有制來創造小農戶的生活幸福,等國家工業化到一定程度有了較大型的農機設備再來推展到農業集體化、社會化、公有化;但毛澤東現在已天下獨尊、他的至尊地位不容黨內任何挑戰,否則他真成為黃老之術無為而治、無人理他了;此時中國已完全統一、蔣介石也「無啥路用」的躲在台灣吃美國人的奶水,史達林也去見馬克思,韓戰也讓美國人吃盡苦頭、傷亡慘重,中國人民志願軍在朝鮮半島揚眉吐氣、虎虎生風、威震八方,毛澤東這時不但要當中國的王也要當國際共產的王,所以絕不容黨內有異議意見、更不能有反對他的意見,而他的意見就是要盡快通過農業合作化過渡到集體化、社會化然後施行吃大鍋飯的「人民公社」,所有生產資材全歸公社所有、人民三餐到公社辦的公共食堂去用餐,所有衣服、毛巾、帽子、衛生用具、甚至腳踏車(包括修車)、聽戲、唱機都由公社負責供應或借用,毛澤東為了推行全國農業合作化還特別在國務院下成立「中央農村工作部」、加上「中央」的意思就是部長要向他負責而非向總理負責;毛澤東為了加快集體化和社會化之速度還於1956年和1957年陸續發起「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農工業生產大躍進」「人民公社」等三面紅旗運動;這三面紅旗一推出其前面幾年的農業大豐收就萎縮了(當然報表數字是越膨脹很多了),許多省縣為了彰顯其農工業生產的進步神速而大量灌水,許多地方為了上繳更多的糧食就要農民縮衣節食、少量少餐,結果餓死兩千多萬人;很不幸的又遇到1959年到1961年連續三年天然災害的大饑荒又餓死三千多萬人,就這樣六千萬人就在天災人禍中升天了,但是為了超英趕美、為了加快社會主義人民公社的腳步、為了毛澤東的「又多、又好、又快、又省」的浮誇、膨風的目標,集政、經、社、民兵於一體且「吃飯不要錢」的人民公社還是要繼續搞下去,而因為吃飯不要錢的「大鍋飯」制度,不管做多做少都一樣的吃飯也吃一樣的飯,所以農業生產力就下降了、農村也面臨破產了,許多人跑到城市當氓流,改革開放後第六年筆者走訪上海市,聽到當時的上海人代會主任(相當於台灣的市議長)說上海市黑籍人口(就是流動人口或不能落戶的人口)超過三百萬人(當時上海市人口約為一千三百萬人)可見氓流之多之嚴重。

其實世界上實施「公社」制度的很多,吾人時常提的「巴黎公社」就是其一;以色列也是實施農業公社很成功的國家、他們稱為「基布茲」,這個制度讓以色列的農業不但自給自足還可以外銷,他們的農民還隨時要轉換成民兵抵抗敵人保衛家園;台灣也有一個「錫安山」也是公社制度,也是非常成功;所以中國的人民公社原是有機會成大功的卻被毛澤東的好大喜功和浮誇與好鬥之個性搞垮了;若當年採用劉少奇、鄧小平維持私有財產制度,以合作經濟的「計畫性」「分享性」「民主性」「自由競爭性」「不浪費資源」,再配合政府全力之輔導推動,允許富農存在但限制富農發展,那合作社運動必然大放異彩;1956年底全國農業合作社共達七十六萬五千個社,入社農戶將近一億兩千萬戶,全國百分之九十六農戶全部入社,如果那時政府好好輔導健全經營,現在中國的合作社可能佔全世界各國大半,可惜不久毛澤東搞了大躍進和人民公社來消滅私有制促進集體化與社會化,中國合作社運動就開始「倒退嚕」,再俟鄧小平的改革開放政策一出台,中國合作社運動就奄奄一息了,哀哉!(作者郭憲鈴係大成報總主筆、曾任全國營造公會總幹事、現任台灣國策研究會會長)(本專欄言論非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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