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兩稅合一」,就是公司所獲得的盈餘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且分配股利給予個人股東後,股東將股利所得納入綜合所得總額繳納綜所稅,至於公司所繳的稅,可以扣抵,過去是百分之百扣抵,2015年之後改為半數扣抵。外界反映由於股利所得稅負過重,使得國內股東將資金繞至國外再回台,以享用較優惠的稅率,因此,財政部也在去年提出「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檢討。
財政部賦稅署也針對此稅制改革於14日舉行期末報告審查會。財政部指出,「兩稅合一」確定取消,研究團隊另提出11種方案配套,但推薦2項方案。一是股利所得分開計稅,但和現行累計稅率連動,最高稅率為30%;另一方案則是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股利抵減稅額為股利乘上10%的稅率。由於這兩項方案稅收損失都超過百億,研究團隊也建議,營所稅稅率調高1%至2%彌補,由於營所稅率每調高1%,稅收可增加200億,因此若有空間,也可以考慮提高薪資所得和標準扣除額。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說:『(原音)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和標扣,也提到說,這部分是否考慮予以提高,因為股利所得有得到一些減稅利率,是否併同調高薪扣和標扣,如果財政也有空間,也可考慮綜所稅最高級距的稅率。』
針對此稅制改革,研究團隊預計在4月底以前繳交正式研究報告,財政部也將蒐集各界意見後,於5月中旬以前正式提出改革方案,並送至行政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