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指出,針對「桃園市私立愛心老人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養護型)」火災事件,市府由秘書長李憲明召開跨局處專案小組,全力協助家屬善後,擬訂四項重要措施。
一、依消防、建管及社政等相關法規,從嚴裁處,由社會局針對該機構違規事項裁處新台幣36萬元。另建管處依建築法開罰新台幣6萬元。
二、由社會局進行該中心住民轉安置事宜,並訂定受災個案轉換安置機構差額補助計畫,核予每人每月最高5,000元,補助期限為6個月。目前已轉換安置機構9人,另2人返家安養。
三、由法務局對於受傷住民家屬提供代擬訴狀及指導家屬進行各項法律程序,以保護家屬權益,業已協助魏姓家屬對機構負責人申請假扣押事宜。另由社會局視家屬需要組成家屬委員會,協助家屬與業者協商賠償事宜。
四、加強辦理聯合稽查,由社會局會同消防局、都發局(建管處)、衛生局、勞動局等相關局處辦理聯合稽查,並落實缺失限期改善及依老福法規定罰鍰,持續不改善者責令其停辦,如再不配合則依規定辦理廢止設立許可。社會局亦不定期執行社政稽查、夜間稽查等,以杜絕類似案件再發生。
社會局長古梓龍說,社會局加強稽查工作,亦強化機構資訊公開,建立消費者權利意識。目前已將機構立案資訊,包括機構名稱、負責人、立案面積及樓層、收托床數、評鑑等第及稽查追蹤列管情形等,公告於社會局網站。另將建置機構住民及專業人員資料管理系統、及稽查追蹤列管系統,預計今(106)年上半年完成建置。
社會局將持續依各項法規強化機構稽查管理與通報機制、立案機構資訊之公開透明,定期公告查核結果等,讓有需求之老人與家屬,可找到合法且妥適之機構,提升老人福利機構安養照護服務品質;同時強化機構業者自律機制,共同維護機構安全與住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