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演習裁判官由警政署行政組警務正羅御彰擔任,除視導制高點監視哨外,並針對民防人力與各防護團支援交通管制、人車疏散及災害救援等事項督導。
萬安40號演習空襲警報準時於下午1時30分發布,勤務人員隨即實施人車疏散與避難管制,演練防情傳遞、警報發放、交通管制等作為,家居民眾也配合關閉門窗,熄滅燈火電源;街道行人並依執勤人員指引進入附近避難所,演練在14時00分發放解除警報後圓滿結束。
李憲蒼表示,本次演習動員警察、民防人力約百餘人,圓滿達成任務,目的除鞏固國土安全防護機制外,亦為強化全民防空整備作為測試,讓民眾居安思危,建立全民國防的觀念,同時亦感謝民眾配合演練,讓過程能順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