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日前報導,中國大陸傳出在4月初下令退回從北韓進口的煤炭。中新網報導,大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上午舉行記者會,黃頌平回應相關提問作上述表示。
黃頌平說,中國大陸商務部為執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北韓制裁的第2321號決議,於2月18日會同海關總署發布「關於2017年12月31日前暫停進口朝鮮(北韓)原產煤炭的公告」,自2月19日起實施年度暫停自北韓進口煤炭措施。
他表示,自公告實施日起,中國大陸海關對所有北韓原產煤炭均未予辦理進口手續。大陸海關嚴格按照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有關對北韓禁運措施。
黃頌平並表示,中國大陸第1季(1至3月)自北韓進口煤炭267.8萬噸,比去年同期減少了51.6%,全部為2月18日以前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