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4 月 13 日起,將可能可以在台灣繼續使用到 Uber 的服務,但是不會是以往任何駕駛都可以加入的模式,而是純粹的計程車服務。而根據「Uber 台灣司機聯盟」臉書社團的發文表示「雖然目前是租賃車先行,但聯盟不會放棄為廣大兼職的自用車夥伴爭取權益,未來個人化租賃牌或者類似計程車的合作社模式都是可能的選項,TNC 才是我們的最終目標」,因此也可能將輔導已經加入的 Uber 駕駛取得職業駕照,使整個 Uber 事件圓滿落幕。
先前 Uber 在台灣因尚未合法即上路,造成許多法律問題與糾紛,交通部祭出鐵腕執法,開罰總和 8.3 億元的天價罰鍰,因此迫使 Uber 於今年 2 月 10 日宣布暫停在臺灣一切服務,而如今 8.3 億元天價罰鍰一毛未繳,眼見 4 月 13 日 Uber 又即將重新上路,政府與 Uber 之間的問題恐怕還要延燒一陣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