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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證被註銷被拒發 北京有這5種理由

中央社/ 2017.04.11 00:00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10日電)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妻子李凈瑜的台胞證被中國大陸註銷,凸顯對岸存在著過濾台灣人入境的手段。依其法令,包括「危害國家安全、利益」在內的5種理由,是北京用來過濾的工具。

根據中國大陸法規,可拒絕下列5種情況的台灣人入境。一、被認為有「犯罪行為」;二、被認為到大陸後可能進行「危害國家安全、利益等活動」。

三、不符合申請條件或者有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等欺騙行為;四、精神疾病或者嚴重傳染病患;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而「治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可以批准入境的除外」。

而在這5種情況外,法令更同時賦予公安機關逕行將台胞證吊銷、作廢的權力。然而,第1、2、5項的具體裁量標準何在,並未明訂。也就是說,這些條文存在著「自由心證」的空間。

事實上,中國大陸以往用上述5種理由拒發簽證或拒換、註銷台胞證等方式阻止台灣人入境的作法,時有所聞。

曾獲得這類拒絕入境「待遇」的台灣人士中,有一定比例是綠營的民意代表,或是立場不受北京所喜的學者或民間機構、社運團體的負責人。

2015年7月1日,中國大陸開始對台灣民眾採取免簽入境措施。在此之前,前往中國大陸的台灣民眾,必須取得簽證才能入境。而核發簽證與否,便成為中國大陸「過濾」入境台灣人的利器。如果拿不到簽證,自然不得其門而入。

也就是說,在免簽入境實施前,中國大陸阻攔特定台灣人入境的手段,以拒發簽證為主。如果等不到簽證,便可確定無法入境中國大陸。

此外,若是持證人每5年換發1次的台胞證到期,但被拒絕入境,中國大陸方面便會採取拒絕換發新證的方式,給予攔阻。換言之,也就等同於註銷台胞證。

由於中國大陸先前提供落地簽證的制度,曾有少數事前沒有取得簽證的台灣人士,也曾先搭上班機抵達當地機場,試圖以落地簽碰運氣,但仍不得其門而入。因此,航空業者後來針對兩岸直航旅客報到採取「雙證件」制度,也就是一併查驗護照及台胞證,才能登機。

到2015年7月1日台灣民眾可免簽入境後,由於沒有簽證問題,中國大陸方面能採用的手段,便剩下持台胞證但拒絕入境、拒絕換發新證,及直接註銷台胞證等方式。

據經常往來兩岸的華北台商表示,在免簽入境實施後,在現行兩岸航線搭機報到的「雙證件」制下,出現上述情況的台灣人士,絕大部份在報到時,就會被航空公司告知無法入境。

也就是說,中國大陸利用這一作法,將可能引起的糾紛,在境外就事先阻隔。10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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