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之「三二三攻占行政院」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結。21名被告中,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集人魏揚等10人,被控涉犯煽惑他人等罪部分均無罪。
另,陳威丞、謝昇佑等11名被告,分別涉犯妨害公務、損壞公物等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個月到5個月不等刑期,均得易科罰金。
魏揚等人在北院宣判後,於北院門口舉行記者會。魏揚說,希望整場佔領行動,法官對所有被告都能做出無罪判決,因為在「三二三攻占行政院」的當下,這種臨時性的大型集會遊行,屬於人民合法表達訴求的管道,警方進行驅離,對人權造成侵害。
「保障言論自由、檢方不要上訴!」魏揚還指出,對於這場運動的「轉型正義」,到現在還沒落實,呼籲政府嚴肅看待這件事情。
本案獲判無罪的吳濬彥說,當時會進入行政院,是要提出反對服貿的主張、服貿30秒審查的草率,對於其他被法院判決有罪的夥伴,非常遺憾。
辯護律師團召集人尤伯祥指出,辯護律師團會在收到判決書之後,與當事人研究是否提起上訴;此外,站在律師團的角度來看,「三一八占領立法院」與「三二三攻占行政院」案,這兩天的行動,在法律上的評價是一樣。
至於檢方是否提出上訴?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研擬是否提出上訴。10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