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源於,國安局特勤中心前年3月進行實彈訓練,演練時,靶場教官、中校訓練組長郭耿宏遭學員跳彈擊傷意外,致頸椎碎裂,頸部以下癱瘓。
郭認為時任國安局特勤中心副指揮官許昌,鼓勵推行膽識訓練,須對其受傷負責而提告;台北地檢署則認為許昌罪證不足,昨對許做出不起訴處分。
對於許昌獲不起訴處分,郭耿宏今天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希望有長官可以證明說,他確實是因為執行命令才受傷的,也自己擔心未來的生活開銷。
此外,郭耿宏的父親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說,對於這個結果,就算在無奈、再不捨也沒有辦法,「老百姓又能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