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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新憲頒布實施 2018年舉行大選

中央社/ 2017.04.06 00:00
(中央社記者劉得倉曼谷6日專電)泰國實施君主立憲後第20部憲法,國王瓦吉拉隆功今天下午簽署後頒布實施。泰國政府要員和各國駐泰使節應邀觀禮,全泰國電視聯播此一歷史時刻。預定在2018年下半年舉行大選。

這部憲法是在去年8月7日經由全民公投,以61%的贊成比例通過,送交國王簽署後頒布實施。不過前國王蒲美蓬於去年10月13日駕崩,12月1日由王儲瓦吉拉隆功繼位,成為節基王朝的拉瑪十世國王。在此一憲法中有關王室部分條文,拉瑪十世予以退回修正後,在今天正式簽署頒布實施。

包括泰國總理帕拉育率領的內閣、最高法院及樞密院和憲法起草委員會等文武百官,以及各國駐泰國使節都應邀前往觀禮,整個儀式歷時約半小時,泰國各電視台全國聯播此一儀式。

根據泰國政府的規畫,在訂定憲法相關子法後,在2018年的下半年之後才會舉行全國性大選。期間包括今年10月後必須舉行前國王蒲美蓬的火化葬禮,以及瓦吉拉隆功加冕大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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