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報導,當局表示,本案主嫌協助富裕的大陸人,以假投資方式換取美國居留簽證。
根據聯邦調查局(FBI)幹員的證詞報告,2008年起,加州律師維多利亞‧陳(Victoria Chan, 譯音)和父親泰特‧陳(Tat Chan, 譯音)說服100多名陸籍人士投資加州投資移民基金(California Investment Immigration Fund, CIIF)和相關公司超過5000萬美元,藉此取得EB-5投資移民簽證。
EB-5提供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也就是俗稱的「綠卡」,交換條件是至少投資美國公司50萬美元,並在美創造10個工作機會。
聯邦特別探員在證詞報告中寫道:「這起詐騙案讓許多外國人得以透過EB-5取得綠卡,即便這些外國人實際上並未投資美國公司,也未在美國創造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