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咖配套條款初審過 送院會前須朝野協商

中央廣播電台/楊文君
9 年前
因應美國「肥咖條款」(FATCA)上路,政院2月已拍板台美合作協定(IGA),目前還需經過立法院審議後才會生效。生效後,為利我國與美國進行雙向資訊交換,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29日)審查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授權財政部可與外國政府進行稅務資訊交換,不過,多位立委對互惠原則及個資保密等條文有疑慮,最後法案初審通過,但送院會前須朝野協商。

因應美國肥咖條款(FATCA),台美簽訂跨政府合作協定(IGA),但卻被批評只有台灣單方面提供資訊。因此,為利我國與美國進行雙向資訊交換,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9日審查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

修法重點包括授權財政部本於互惠原則,可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商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及相互提供其他稅務協助,報行政院核准後,以外交換文方式,可以執行財產、所得、營業、納稅、金融帳戶或其他稅務資訊個案、自動及自發資訊交換。

不過,草案內容還包括有關機構、團體、事業或個人應配合提供相關稅務資訊;金融機構應就金融帳戶資訊進行盡職審查或其他審查後提供,且不受相關法律保密規定限制。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認為,條文中「不受相關法律保密規定限制」範圍太廣,應明確訂出是哪些法律,否則就如同「空白授權」。他說:『(原音)我沒有辦法理解的是,在國際租稅協定的範本裡面,都沒有要求我們這麼強的義務,怎麼我們會在訂一個條文的時候,讓我們的稅捐稽徵機關在這件事情上面一方面是擴權擴很大,另一方面是怎麼會把自己的義務加得那麼重。』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指出,雖然條文有「互惠原則」,但也應明定若他國不願提供資訊時,我國也可不提供。

最後,立法院財委會召委、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宣布,法案初審通過,但送院會前須朝野協商,並請財政部2周內完備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