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拚就業創新 擬修信用合作社法

中央社/
9 年前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 23日電)金管會公布研擬修正「信用合作社法」部份條文,相關草案內容包含增訂租稅優惠規定及對兼職規定做調整,藉此提振信用合作社創新及人才的聘用,試算人才聘用發現稅損低效益好。

金管會表示,信用合作社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租稅優惠規定;其次,有鑑於信用合作社負責人及職員的兼職限制與銀行負責人及職員的兼職規定不一致,評估有礙業務經營,一併調整修正為一致規範。

而草案中有關鼓勵信用合作社創新及吸引人才部分受關注。金管會說明,參考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產業創新條例,在草案中新增條文第37條之1,增訂信用合作社投資在研究發展的支出上,得享有租稅優惠、投資抵減等相關事項。

其次,金管會也參照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在草案中新增條文第37條之2,增訂信用合作社在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下,增僱一定人數的本國籍員工,且提高整體薪資給付總額,及調高基層員工薪資,得享有的租稅優惠、適用期間等相關事項。

以上草案中新增條文第37條之2部份,金管會並公布以民國105年全國23家信用合作社人力僱用實況的推算結果。

金管會指出,105年全國信用合作社共增聘190多人,增加了新台幣4800多萬元的薪資所得,另調薪增加2900多萬元;若照草案內容通過施行,稅損為370幾萬元,不過前述增加的就業者所得與調薪所創造的消費力及因此多繳的所得稅的效應,也加計後,實際稅損僅17萬、18萬元左右,卻可創造就業與調薪機會。

金管會補出,草案已送財政部檢視內容,3月24日凌晨零時起到4月6日,於金管會官網預告14天,之後整合財政部與各方意見後,草案才送行政院審議,行政院定案後,最後送立法院提案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