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艱苦人條款」 低收入免火化納骨費

中央廣播電台/歐陽夢萍
9 年前
為幫助低收入戶解決身後事,立委張麗善、王惠美、江啟臣等共同提案增訂「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明文規定免收低收入戶的火化及骨灰存放費用,並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內政委員會召委曾銘宗表示會盡快排入委員會審議,希望能在本會期完成三讀。

由雲林夜市小販自主成立的雲林夜市慈愛會近6年來靠著捐款幫助沒錢下葬的人安葬,其中又以獨居老人及外配家庭居多。他們從2014年起就向立法院陳情,希望修法全免全國低收入戶的塔位費及火化費。

國民黨籍立委張麗善接受陳情,和王惠美、江啟臣等共同提案增訂「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要求內政部訂定所謂「艱苦人條款」,明文規定免收低收入戶的火化及骨灰存放費用,並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張麗善:『(原音)希望政府能夠將這部分納入我們今天特別提出的增訂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條文,希望針對低收入戶使用公有相關的殯葬設施可以免收相關費用,讓這些低收入戶在過往以後可以更得圓滿壽終。』

張麗善指出,「社會救助法」雖定有喪葬補助規定,但各縣市的免除標準不一,有些縣市甚至沒有公立火化場,她希望可以透過修法直接免除相關費用。王惠美也希望執政黨能苦民所苦,不要讓弱勢家庭「死無葬身之地」。推動這項修法的雲林夜市慈愛會則呼籲立委不分黨派,共同推動這項法案。

對此,出席記者會的內政部民政司專委劉立方表示,殯葬設施的使用及預算編列是地方政府自治權責,內政部在修法前會先了解哪些地方政府在弱勢補助方面仍有漏洞,並積極協助;在預算方面,若要改由中央編列,也還需進一步估算。

內政委員會召委曾銘宗則承諾會盡快將這項修正草案排入委員會審查,希望能在本會期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