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下週一排審跟騷法 朝野立委提案檢警可聲請緊急保護令

臺灣郵報/採訪中心
11 分鐘前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六月二十日於私人攝影棚遭許姓男子持刀攻擊,引起社會對於跟騷安全防護體系的高度重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李柏毅日前已排定,六日將排審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等朝野立委(二)日所提出的「跟蹤騷擾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針對縮短防制空窗期與擴大行為定義,朝野皆提出具體條文。

日前啦啦隊成員遭襲事件發生後,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指出,上路四年的跟騷法在實務上仍存在漏洞。根據監察院報告,相較於家暴緊急保護令平均僅需二點0八小時即可核發,跟騷保護令的平均核發時間竟高達三十四點九八天,且有四分之一的聲請遭到駁回。這長達一個多月的等待期,往往成為被害人處境最危險、也最容易遭遇加害人報復的空窗期,立法院應立即啟動修法。

現行跟騷法規定,跟蹤騷擾是指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進行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跟蹤、尾隨等行為。對此,林月琴與王育敏皆提案指出,實務上許多跟蹤騷擾事件難以判斷是否與性或性別相關,卻已對被害人造成實質恐懼,因此主張刪除「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要件。

為迅速提供被害人明確的防護屏障,王育敏版提案增訂,若檢察官或警察機關認為被害人因受跟蹤騷擾而有急迫危險之虞時,得直接向法院聲請核發「緊急保護令」,且不受現行「書面告誡先行」的程序限制,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時亦得不經審理程序。草案中明定,法院在受理緊急保護令聲請後,若足認被害人有受跟騷之急迫危險,應於「四小時內」以書面核發,自核發時起立即生效並傳送警察機關。

此外,王育敏版草案也要求警察機關在調查有跟騷犯罪嫌疑時,應於七十二小時內決定是否核發書面告誡,並可命行為人接受四到八小時的跟騷防制課程。同時,朝野立委也在草案中增訂預防性羈押條款,若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行之虞、而有羈押必要者,法院得依法予以羈押,以全面補網防止憾事再生。

 

原始新聞來源 立院下週一排審跟騷法 朝野立委提案檢警可聲請緊急保護令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