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法國與比利時的2名穆斯林婦女,因為拒絕摘掉伊斯蘭頭巾而被公司開除,歐洲法院今天裁定各公司有權禁止員工戴上這種具宗教意涵的伊斯蘭頭巾。
設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表示:「各公司頒布的內部規範,可禁止穿戴任何具明顯政治、哲學或宗教符號的服飾,(如此)並不構成直接歧視。」
但是歐洲法院指出,這項裁定是基於公司有制定內規,要求所有員工都必須「穿著中性」(dress neutrally),且不能基於顧客的希望而要求員工禁止穿戴某種具宗教或政治意涵的服飾。
這是歐洲法院第一次就員工穿戴伊斯蘭頭巾的問題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