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淡濱尼政府組屋區去年5月26日凌晨出現殘忍虐貓客。新加坡媒體「聯合早報」報導說,這名年僅25歲的男子法賈爾(Fajar Ashraf Fajar Ali)於案發時到住家樓下找貓咪玩耍,他先利用貓飼料引誘貓咪進入電梯,帶到10樓樓梯口,最後狠心把貓咪從10樓高的組屋拋下。
法賈爾先到樓下察看後發現貓咪已奄奄一息,卻仍兩度高舉貓咪朝地上猛摔,還用打火機焚燒這隻毫無抵抗能力的貓咪。
新加坡檢方指出,法賈爾在案發時精神正常,精神評估報告也沒有顯示罹患精神病,因此,不適合接受強制性的治療。
雖然法賈爾的委任律師認為,法賈爾已對虐貓行為感到十分後悔,請求法官酌情輕判,不過,新加坡法院認為無法容忍因憤怒而使用殘忍手段虐殺動物,結果判處他監禁1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