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政署署長林國演表示,替代役制度自民國89年實施以來,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身分轉變為備役役男,截至目前全國備役役男約有30萬人,桃園市列管備役役男約有2萬5,000餘人;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9條規定,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應按其服役類別、專長、年齡、體位納入勤務編組,平時演訓、非常事變或戰時,得視需要召集服勤。
林國演進一步表示,經過服役期間訓練,各役別備役役男是可善加運用之優質人力,成立編管中心主要有三大任務目標,除了辦理備役役男演訓召集,協助我國儲備防救災及動員輔助人力外,亦將協助推動替代役現役或退役役男及其家屬扶慰助事項,並辦理備役役男參與相關公益服務、關懷弱勢團體等相關工作。
桃園市是全國第11個成立編管中心之縣市,為持續擴大辦理備役召集之成效及發揚替代役服務社會精神,役政署並請其餘縣(市)政府積極籌備編管中心成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