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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男兒來台遭否認 難民法立法受矚

中央社/ 2017.03.09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9日電)傳北韓金正男兒子金韓松偕同家人至台灣,難民法立法進度備受矚目,提案立法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天說,依初審條文規定,金韓松若從其他國家再到台灣就不構成難民。

南韓媒體今天報導稱,據專門蒐集北韓情資的美國機構chesin.net透露,遇刺身亡的北韓金正男的兒子金韓松已於2月15日偕同母親和妹妹前往台灣。移民署今天否認這項報導,強調沒這樣的事。

這項傳聞引發外界對難民法草案立法進度的關注,尤美女下午受訪說,難民法草案已完成初審,根據初審條文,有充分正當理由恐懼受迫害,致不能受該國保護或因該恐懼而不願返回該國者,得申請難民認定。

尤美女說,草案也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難民認定,有6款情事不予許可,包括曾途經或來自可受理難民申請的第三國。也就是說,台灣與北韓沒有直飛,如果金韓松要到台灣,勢必要取道第三國,第三國如有受理難民申請,台灣將不予許可。

她表示,難民法草案2005年就有版本,在立法院因國民黨占多數席次被擋,直到去年完成初審,至今尚未二、三讀,台灣號稱人權立國的國家,難民法有必要立法。

尤美女說,「難民」定義參考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與難民地位議定書,雖然公約與議定書沒有將戰爭與自然災害納為申請難民認定的條件,但從人權的角度,因戰爭或大規模自然災害致自由、生命受到威脅,與因政治因素遭到迫害而逃離者均應有權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她表示,一旦申請難民,會由移民署初步審查,認為應受理者,就會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召開審查會,6個月內做成決定。如果不構成難民資格當然就遣返,審查期間,政府會安置、給生活費甚至就醫的權利、工作諮詢等等,以符合國際難民標準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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