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學樟等27名中常委8日在中常會中臨時提案,要求修改黨代表選舉辦法,將新入黨或回復黨籍者可以當候選人的資格,由現行的4個月延長為1年,與恢復黨籍者相同,並從下一屆5月20日將選出的新黨代表開始適用。中常委們認為,根據現行黨代表候選人資格,新徵黨員與一般黨員相同,只須滿4個月,時間太短,難以檢驗黨德、黨紀,且黨齡限制「一黨兩制」並不公平。
考紀會主委劉漢廷表示,黨代表選舉5月20日就要投票,此時修改規定在法理上是溯及既往,且有違信賴保護原則。不過,中常委們認為黨中央尚未公告選舉辦法,且保護黨比維護個人權利來的更重要,在各方表達完意見後,黨主席洪秀柱尊重大家的意見,在常委們的掌聲中通過這項修正案。洪秀柱說:『(原音)我想今天大家的意見都一致了,我們就尊重大家的意見。』
此外,副主席郝龍斌在會中也再次提及人頭黨員的問題,認為這是黨中央的責任,應該讓人頭黨員「團進團出」;副主席胡志強也認為人頭黨員的責任在於黨中央,此番話讓洪秀柱動怒,當場表示非常贊同把登記在同一地址、同一介紹人的入黨申請剃除,希望常會能做成決議,但中常委姚江臨、黃昭順表示反對,經過一番討論後,最後決議由考紀會在下週的中常會提出報告,列出哪些狀況屬於人頭黨員以及處理方式,再交由中常委做最後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