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防空汙異味 北市訂自治條例住宅區內餐飲業者不得用炭火

臺北廣播電臺/王筱慈/臺北廣播電臺 2017.03.06 00:00
臺北市環保局擬訂定「臺北市宜居城市自治條例」,規定未來餐飲業者須設置油煙和異味的防治設備,另外在住宅區的餐廳,不得使用煤炭等會導致空污的燃料,包括炭火薑母鴨、燒烤店及窯烤披薩等恐受衝擊,違者將開罰3萬以上到10萬以下罰款,最快108年正式上路。臺北市長柯文哲6號表示,環保是文明的象徵,即使會造成某些不便,但政策還是要推動,也會給店家適應的時間。 為了響應低碳環保城市,臺北市政府預告制定宜居永續城市自治條例,其中第三十一條規定,餐飲業應設置集氣防制油污設備,位於住宅區的餐飲業者不得使用瓦斯或電力以外容易導致空污的燃料,受影響最大的將是位在住宅區內,使用炭火的薑母鴨或燒烤店業者。臺北市長柯文哲6號被問到相關議題,柯文哲表示,環保還是文明的象徵,這些政策還是要推動,在過程中會有不方便,但會安排實施的期程讓店家適應。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則說明,目前只是草案預告階段,後續還須送到市政會議和議會,盧世昌說(原音) 我們目前這個案子正在預公告,預公告完後就會提到市府法規委員會,法規委員會將彙整各界意見審查法案內容,通過後下個月會再送到市政會議,並送議會三讀,期望能在108年1月1號正式實施。分階段實施也會按照業者規模,或是民眾陳情較多的業者,像是柴燒窯烤披薩以及市民大道的燒烤一條街等,會優先公告並訂出標準,讓業者有時間因應。 而盧世昌也提到,按照自治條例中的規定,違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臺北市的餐飲業者共有七千多家有正式登記,其中有五千多家都被民眾舉發過有異味或油煙問題,數量很多,因此希望透過自治條例解決空污問題。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