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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航新規 退機場服務費不得收手續費

中央社/ 2017.03.03 00:00
(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3日電)廉航機票退費規定鬆綁,民航局擬修法,未來購買台灣出發的廉價航空機票,退桃園機場服務費可免收手續費,但航空公司仍可沒收票價。

廉價航空退票規定嚴格,若是旅客臨時要退票或是更改航班,得付高額手續費,常常面臨退票或改票比直接重新買一張機票還貴的狀況。

日前就有民眾向民航局投訴,台灣虎航可退桃園機場服務費新台幣500元,但手續費就超過千元,想退費還得倒貼。

對此,民航局近期擬增訂「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未來持用含機場服務費機票之旅客未出境,得自開票日起1年內向航空公司申請退費;航空公司應全額退還,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民航局空運組長韓振華舉例,若是搭乘台灣出發的廉價航空,機票金額3000元,其中內含500元機場服務費,那麼航空公司僅能沒收票價2500元,但不得收取額外退費的費用,不過這項規定只限台灣出發,外站則不受規範。

他補充,傳統航空退票作業都是按票面比例金額收取手續費,較不受影響,目前已經將增訂條文上報交通部,預計4月到6月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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