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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228基金會執行長是依法選任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7.03.01 00:00
媒體報導,二二八基金會前執行長廖繼斌指控蔡英文政府上台後,無視該基金會董事會及相關章程規定,將依任期制度尚可續任的執行長職位,未經合法程序即強硬拔除。對此,內政部今天傍晚表示,二二八基金會執行長的職務沒有所謂任期保障,是與董事長同進退,現任執行長楊振隆之聘任及前執行長之解任程序均符合相關規定。

內政部表示,執行長的任務在執行會務,依二二八基金會章程規定,是由董事長提名報請董事會同意後聘任,並無任期規定,現任執行長楊振隆由基金會依法選任。二二八基金會已於去年9月30日召開的董事會中,經現任董事長薛化元提名並經董事會同意聘任楊振隆為執行長,同時解任前執行長廖繼斌,程序均符合相關規定,內政部對於二二八基金會上述決定也表示尊重。

內政部指出,依行政院的規定,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董事及執行長選派前須報行政院核定,且初任年齡不得逾62歲,任期屆滿前年滿65歲,應於3個月內更換之;但處理兩岸、國防或外交、貿易及科技事務的財團法人負責人或經理人,因有特殊原因或考量,報經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內政部表示,基於二二八基金會法定職權包括二二八事件的教育推廣、文化、歷史或人權的國際交流活動,內政部過去曾專案報請行政院同意該職務不受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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